第五章

  我努力的爬到船头,试图从这里跳上岸。但这海水偏偏不如我愿。它将小船奋力推向岸边,却又以快到让我来不及反应的速度退向海里,甚至距离海岸更远了。

  小小的船在漫天的海水里像根芦苇叶一样的不堪一击。它在海面上剧烈的颠簸着。我被狠狠地摔进了船舱里。

  顾不得疼痛,我又迅速的往船头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绝对不能待在船舱里。否则,一旦翻了的船将我压在船底下,就算大罗神仙也救不了我。

  我努力趴在船头,抓紧一切可以使上力的东西,心里只祈求海浪能小一点。但老天像是故意和我作对。一个大大的海浪打过来,砸的我满头满脸的水。

  朦胧的视线里,我看到骗我上船的几个男生已经停止了嬉笑,慌乱的喊着什么。他们最初也只是恶作剧一下吧!未曾料到这样的危险。有几个胆小的发现自己闯了祸,已经跑得不见了踪影。

  我的视线最后停留在从远处跑来的卓其身上,无限委屈;无线怨念······然而,在又一个海浪打来之际,我也只能无奈且任命的落进水里。

  上帝作证,从我落入水中直至被救上岸来,那段记忆像是被封印了一般,寻不到踪迹。我曾努力地去回忆,却也只是一片茫然的空白。

  后来,高中的一个晚上,寝室夜聊的时候说到什么样的自杀方法最不痛苦,我将这段经历讲给她们听。最后大家一致同意——跳湖。

  格格说,以后要是谁觉得生命失去了真谛,就选择这样的“无痛式自我解决法”!然后我们就笑的跟个春光灿烂猪八戒似的。

  格格,真名葛鸽。那段时间,语文老师一直在给我们上关于人生意义之类的课。大概高中生都有这样一段经历。然而对于一群正值“风华正茂”的“恰同学少年”来说,实在为时过早。而格格更是觉得这老师简直就是吃饱了撑着。以至于对中国的教育制度,以及前景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那个年纪的我们总是很简单,很容易的喜怒哀乐,为了一个无厘头的话题笑到肚子痛。然而,当初的我们,又怎么会想到,那样一个无心的话题,在几年后会是当初那几个女孩心中一道不可磨灭的伤。

  笑完了,张小楼问我:“后来呢,他救得你!”她用的是肯定句。于是,一屋子的人都静了下来。是啊,所有人都知道,我爱着那个男孩,爱了好多好多年。于是,所有人的心里都自动将它定义成:当时,他救了我,于是我得以重生后像所有的爱情故事里一样,从此“山无棱,天地合。”那么,不用解释,这样的答案就足够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默认,就像我不知道地球八大行星为什么要绕着太阳转。而我,就绕着那个叫做卓其的男孩子,转啊转,转啊转······转到失去了自我,失去那么那么多······

  于是,我宁愿相信这样的理由,一个让我那么那么爱卓其的理由。久而久之,连我自己也这么以为了。

  偶尔,我会记起:那天,不顾危险将我拉上岸的人,他叫南天歌。那个后来一直伴着我成长的男孩,男生,男人······

  卓其跑过来的时候。

  南天歌已经将我拉上岸,自己累的瘫坐在沙地上。我就站在一边死命的哭,一时倒也忘了去怪谁。然后卓其就按住我的肩膀,左右看了看,大概看我哭得挺有力气,想必是没有什么大碍。于是松开我,转身就走。正在我怀疑他是不是又要离开,他却拉起地上的南天歌猛地一拳挥了过去。南天歌没有防备便结结实实的挨了一拳。我惊的忘记了哭泣。

  大概理亏,南天歌没有还手,只是站起身挤了挤衣服上的水,然后转身离开。被拧过的衣服皱巴巴地贴在他的身上。

  最后一句话,大概是对卓其说的,他说:“她找你。”卓其愣住。

  那是卓其第一次见到南天歌,也是我第一次见到南天歌。

  那天,我一身污水,狼狈不堪;那天,南天歌的衣服皱成一团,真不好看;那天,卓其打了南天歌一拳,他没还手,说:“她找你。”

  那是我们三个人的第一次见面。

  南天歌走后,卓其把自己那件漂亮的运动服裹在脏兮兮的我身上。转身弯腰背我回家,我之前受了惊吓,也不再计较什么,乖乖把脑袋枕在他的肩上,颠着颠着竟然还睡着了。

  晚上,卓其叫我的时候,我正睡的酣甜。被他晃得实在难受,才半睁着朦胧的双眼望他。迷迷糊糊地听他支吾道:“晚饭做好了,起来吃。”

  晚饭?这大少爷也会做饭?该不会是借此机会为他的“黑盒子”报仇,往那些吃食里添加些“佐料”吧!这一认知让我彻底清醒。在他有些微不自然的眼神中,战战兢兢地走到桌旁坐下。当然,我是绝对不会把这眼神当做扭捏才有的的不自然。

  看到桌上两碗糊状的液体上漂浮着几片黄黄的菜叶。另外还有一碟黑乎乎的不知名物体。我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正在我考虑打翻碗并逃跑成功的概率所占多大百分比的时候,却无意瞥见卓其手上明显为尖物所划出的伤痕。

  我突然就低头一个劲的往嘴里扒饭。那一瞬,即便是“鹤顶红”我也认了。余光瞥见卓其正努力地掩饰着什么,可嘴角却是止也止不住的笑意。他在我的对面坐下,微笑着看我,随后端起碗······

  等我想阻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就见他原本微笑着的脸上瞬间变换莫测,好不精彩。我小心翼翼的看他,讪讪的笑。他却瞪着我凶巴巴地说:“你没味觉的吗?”

  我还是笑,他恼怒地要抢我手里的碗。我却像那些护食的动物,死活也不给他,转身一呼啦全倒进肚子里。再转身,我擦擦嘴巴看他。他盯着我好一会,然后低头默默喝完碗里的粥。如果没有皱眉,他专注做一件事的模样真的很好看。

  现在,我已经不记得那碗粥的味道,却每每想起来,依旧美到冒泡。可见,我爱他,早就爱到无药可救。

  卓其手上的伤是折芦苇梗时划伤的。他第一次做饭,用的还是那种“炊烟袅袅的炉灶”,他一边担心火太大了,一边又担心火熄掉,能煮成这样已实属不易。

  可话是这么说,给他手上挑刺的时候,我依旧冷不住埋怨,“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他忍着痛,偏头认真的想了想,模样像是在思考一件人生大事。然后,他一脸郑重的告诉我:“我只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

  刺扎的有些深,我一边努力想分散他的注意力,一边克制自己不要抖。可每拨一下却又抖得更加厉害。后来,他实在忍无可忍,“你再抖下去我这只手就废了。”可能为了证明我骨子里的欠揍。被他吼完,我果真不再抖,很顺利的挑出那根刺。

  后来,我结婚了。记起小时候,妈妈的眼神好,邻居们每每有不小心扎了刺的,都会来找她挑。妈妈总能干脆利落的就挑出来,问了那些人都说不痛。可是,有一次,我贪玩扎了刺。也是妈妈给我挑,却怎么也挑不出来,疼得我哇哇大叫。直到现在,我的手上还有一个小小的黑点,是那根最终也没有挑出来的刺。

  还记得那时候,妈妈对我说:“我在给别人挑的时候,没太大感觉,可给你挑却像是扎在自己身上,怎么也下不了手。”

  这句话,我用了将近二十年才体会过来。然后每每想起来,也是要流泪的。

  再说那一晚,因为卓其一句“只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我俩走了十多里路去南天歌家的猪圈看猪跑。结果两人被熏得趴在路边不停干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