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习惯了

  周末去看余诗诗的时候,刚出电梯就看见了她的前男友林清。林清手中拿着一束黄玫瑰,粗看大概有几十朵吧,按理说,拿着黄玫瑰来找前女友,大部分情况是来求和的吧,既然是来求和并且道歉,那脸上的表情怎么着也该是后悔不迭悔不当初啊,然而林先生脸上既没有懊悔也没有温柔,而是一脸戾气的站在病房门口,双眼死死的盯着那扇门。

  我和张婉舒吓了一跳,莫非他是来找麻烦的?颜眉可不管他是不是来找麻烦的,反正她是要找他麻烦的,一撸袖子就要上去跟他理论一下那天晚上他那句“她是死是活都跟我没有关系。”

  我和张婉舒赶紧拉住她,她不满的瞪了我们一眼,林清也看到了我们,冷漠的扫了我们一眼。张婉舒皮笑肉不笑的说:“林先生,您来看诗诗?”

  林清冷哼一声不搭理我们,也是,当初他俩谈恋爱时林清就不怎么搭理我们,更别说站在两人是前任了。

  张婉舒也不管他是不是搭理自己,继续说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诗诗已经跟您分手了,不好意思,我们106有一条寝规,那就是不和前男友联系,所以,您请回吧。”

  我和颜眉疑惑的看向她,我们怎么不知道有这条寝规?

  既然我们不知道,林清自然也明白这是张婉舒用来赶他的逐客令,脸上的戾气又加重了几分,目光锐利的扫过我们,颜眉毫不客气的瞪回去,说道:“怎么,想打架啊?来啊,姑奶奶从小打架就没输过!”

  我把她往身后扯了扯示意她闭嘴,要是林清真要动手的话,我们三个加上一个打着石膏的余诗诗,也许真的不是他的对手。我笑着对林清说:“林先生,我们班同学到楼下了,马上就上来看诗诗,您在这儿似乎不太方便。”

  我一边说一边看向一旁的电梯,电梯上显示有人正从一楼上来,林清自然也顺着我的目光看见了,冷哼一声,把花扔进一旁的垃圾桶里,从另一部电梯下楼了。

  我们看着他关上电梯门,又看着那电梯直接下到负一楼,再看见有人在二楼进了电梯,这才放心的进了病房。

  余诗诗手里正拿着一把水果刀,见我们进来,扔下水果刀笑道:“你们要再不来的话,我可就要为我的贞洁英勇献身了。”

  我蹙眉问道:“怎么回事?”

  余诗诗撇嘴道:“我跟他分手了你们都知道了吧?”

  我们点点头,她继续道:“开学前一天晚上,我把他和另一个女生捉奸在床,当场就提出了分手,然后他就不乐意了,好几次给我打电话说完复合,我都拒绝了,然后他不知道怎么得知我住院了,捧着束破玫瑰就来求我跟他和好,他奶奶的,以为一束玫瑰就能让我回心转意了,我余诗诗看着像那种吃回头草的马吗?何况还是一根杂草!”

  “那他没做什么吧?我看他面色不善的样子。”

  张婉舒一脸担忧的问,余诗诗则是满不在乎的说:“就他那熊样,能做些什么?我一把水果刀就把他给吓回去了。”

  “叔叔阿姨呢?”

  “家里忙,我爸前两天就回去了,我妈今天去找房子了,我出院之后先在外面住一段时间。”

  我点点头,看看只有她一个人的病房,说道:“你一个人在这儿太危险了,下次阿姨有事你就给我们打电话,我们来陪你。”

  余诗诗摆手道:“不用,今天是个意外,平常都有护士来查房的,而且,林清就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我这把刀能吓得他半个月不敢来找我。”

  我一笑点了点头,刚刚林清那样子也确实像个有贼心没贼胆的。

  新生军训之后开始忙着一大堆关于学籍档案之类杂七杂八的事情,郑王这个被辅导员委派的新生小班导也忙了起来,虽然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但就是很忙,忙到一连几天都没有时间陪我吃饭。

  当然了,我不是说想跟他一起吃饭,只是喜欢这东西吧,一经养成总是难以更改的。比如说,拿筷子我总是习惯性的拿三双,又比如,打汤时我总是习惯性端两碗郑王平时总喝的紫菜蛋花汤而忽略了张婉舒不吃紫菜这个事情。

  终于,在我第三次买了郑王喜欢喝的原味豆浆而不是张婉舒要的红枣豆浆时,她怒了,一筷子敲到我的头上说:“齐采采你给我看清楚了,坐在你对面的人是我,不是郑王那小子啊!”

  我揉揉被她敲痛的额头,不满的说:“知道了知道了,习惯了嘛,下次注意就好了。”

  张婉舒却看着我叹了口气道:“采儿,你完了,你没救了。”

  我一惊,我还年轻啊,才二十一岁呢,怎么就没救了?我不安的看着她,她却转移了话题道:“郑王之后有再说过喜欢你这件事情吗?”

  “没有啊,你每天都跟我们在一起,他哪有机会说?”

  我发誓,我这句话绝对完全是在陈述事实,非常之客观公正,然而张婉舒却白眼一翻道:“你是嫌我这颗灯泡太亮了吗?”

  我无语,低头扒拉着碗里的饭,问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因为,我发现你喜欢上他了!”

  我手中的筷子“啪”一声掉在地上,愣愣的看着她,张婉舒见我这个样子,低头把我的筷子捡起来,又把多拿的一双筷子塞在我手里说道:“你反应要不要这么大?”

  我把筷子搁下,说道:“当然要了,你这属于诽谤你知不知道,我要告你的!”

  张婉舒不屑的撇嘴道:“诽谤?我说的可都是事实好嘛。”

  “事实个大头鬼啊!”

  “看看,恼羞成怒了吧,其实吧,你喜欢上他也没什么呀,都在我们大家的意料之中啦。”

  我一拍桌子怒道:“谁说我喜欢他了?我告诉你,我才不喜欢郑王!”

  我几乎是吼着说出了这句话,旁边端着盘子的两个男生奇怪的看了我一眼,我瞪回去,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发火啊?那两个男生被我一瞪,其中一个有些不好意思,对另一个男生努了努嘴,示意到别的地方去坐,另一个男生则是耸了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临走时还又看了我一眼。

  等他们俩走后,张婉舒拿起桌上多出来的筷子和那杯豆浆道:“还说没有呢,没有你发这么大火干什么?没有你为什么明明只有两个人却拿了三双筷子?没有你为什么买了原味豆浆?别跟我说你喜欢喝这个,以前你可是非红枣豆浆不喝的。”

  “我那是,那是因为习惯了。”

  “别嘴硬了,你习惯了比你喜欢上他更没救你知道吗?”

  我皱眉看向她,她放下筷子和豆浆,说道:“难道你没有发现吗,现在你的世界里已经充满了郑王的痕迹,或者说,你已经习惯他在你的世界里了。”

  “有吗?我不觉得。”

  “你自己当然不觉得了,我问你,你现在是不是已经习惯和郑王一起去图书馆上自习了?”

  我点点头,谁让她们三个都忙着谈恋爱没时间管我的,而正好郑王的时间又跟我合得上,我那是不得已而为之。

  “可是以前你是喜欢一个人上自习的。我再问你,你现在是不是已经习惯了每次去超市时都有郑王陪着你?”

  我再次点点头,每次去超市的时候,她们三个塞给我的购物清单几乎要把超市给扫荡一遍,不带着郑王的话,我觉得我会被那一大袋东西压弯了我这中国未来的脊梁。

  “可其实,你是可以让我们去接你的,但自从遇到郑王之后,你一次都没有。不说这个了,我再问你,你现在是不是已经习惯了和郑王一起吃饭,也习惯了他的一些口味?”

  我继续点头,搭饭半年多了,怎么也应该稍微习惯一下吧,不然是不是说不太过去?

  张婉舒一拍手道:“这不就对了?你难道没发现你现在生活中的大小事情都和郑王搭上关系了?喜欢上一个人不可怕,习惯一个人才可怕,而你,不仅喜欢上了他,而且还习惯了生活中有他,所以我才说你没救了。”

  她一脸高深莫测的说完这段谬论,然后埋头吃饭,我用手支着下巴仔细想了想她这段话,发现她这段话实在是不对,但又说不出它不对的理由,因为她说的好像都跟事实相符,我好像确实已经习惯了生活中的大小事情都有郑王的参与。

  我摇摇头甩去脑中的想法,十分干脆利落的端了盘子走人。

  下午上钢琴课时,老师让我们各自练习,而我因为还在想着刚刚中午的事情,心不在焉的看着琴谱弹着,几分钟之内就错了好几个音符。

  我看到张婉舒和颜眉看向我的目光里充满了担忧,也偷眼瞧到旁边的李老师的眉头越皱越紧,我努力想让自己忘记刚刚的事情,却无论如何都静不下心来,一不小心又弹错了一个音符,旁边李老师的眉皱得都能夹死苍蝇了,我吐了吐舌头,不再看她。

  然而不看她并不能阻止我弹错音符,在我弹错第六个音符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了,喝道:“齐采采!”

  我乖乖的站起来,低着头一副等待挨批的样子,这是我们多年来得出的经验,李老师脾气火爆,一生气就会当着全班的面把你骂得狗血淋头,不过如果你的认错态度越好,她骂得也就越快,气也就消得越快,我低眉顺眼的准备迎接她的怒吼。

  然而李老师这次却没有像以往一样,而是深吸了一口气道:“齐采采,待会儿下课后你留下来,自己练两个小时!”

  说完就转身又去指导别的同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