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时走运,哪顾理智

  当然了,杨旭宇纵然唱的不错,但能让酒吧冒着非法雇佣童工的风险给他口饭碗的原因主要是……他和酒吧的老板娘,有那么不清不楚的一脚。

  律师也知道这些东西,因为陈禹遥既然安排他这份工作,那就会给他这些资料。

  律师开着自己的车,也没问杨旭宇要去哪里,就开往了那家酒吧,杨旭宇坐在后面,透过后视镜律师看见,他坐的笔直,一张漂亮的脸蛋上没有任何表情,焦糖色的风衣里那件白衬衫没有一丝褶皱,他的眼睛很漂亮,不是陈禹遥的妖冶,也不是付清芜的魅惑,波澜不惊,墨瞳如潭,比一般出生的婴儿还有乌黑的眸子,却只有深不见底,好像里面埋满了寒冰。

  他真搞不懂,这个陈禹遥定下来的继承人到底是什么想的,看上了钱权名利?可没命享要那玩意干什么?而且,这么个孩子,如果不是知道他过往那些盐咸事,还真看不出是个这么不干不净的玩意。

  车停到了酒吧门口,律师看见杨旭宇进去了,就把车开走了,顺便打了个电话,告诉陈禹遥杨旭宇签了合同的事,虽然没有大肆奇谈自己的丰功伟绩,但明里暗里,也是把杨旭宇这么快同意的功劳划到自己这里。

  他为什么知道风险很大,还义无反顾的当陈禹遥的狗?不就是为了他手缝里漏出的那流油的好处?当有足够的利益,就可以让任何有商人本质的人铤而走险。

  这时因为初春,天黑的还是很快,酒吧虽然没到最热闹的时候,人也不少,刚进去,那劲爆的音乐吵的杨旭宇耳朵疼,他和酒保打声招呼,就到后台换衣服去了。

  紧身的皮衣,深V的领子,将杨旭宇的纤腰翘臀展现的淋漓尽致,他的身材很好,因为他经常打架,不知道为什么,他就像是有招黑的体质一般。

  原先上学的时候周围的混混痞子就爱找他麻烦,现在不念了可还在这个地方,他们宁可天天绕很远来找他,依旧是那样,甚至还变本加厉了,为了不脸上挂彩他也就只能天天练自己了。

  这家酒吧的老板是个三十来岁,金发碧眼的老外,老板娘是个女的,二十出头的小年轻。

  听到他来了的消息,他们老板娘就来了后台,刚好看见杨旭宇还在换衣服,“小宇,今天怎么来了?”

  “怎么?不欢迎我?”杨旭宇撇了撇嘴。

  “怎么可能,不过,你妈妈昨天刚死,今天就来上班了,这么缺钱吗?那么为什么不让我养你?”老板娘今天仍旧打扮的妖艳,但和杨旭宇站在一起却又显得一切都是后天捏造的,让人感觉处处都不自然。

  杨旭宇昨天请假了,理由就是去参加他妈妈的葬礼。所以他知道他妈妈的事杨旭宇也不奇怪,随口从老板那里打听一下就能知道的事情罢了。

  杨旭宇眉皱了起来,推来了凑上来的老板娘,冷淡的说,“老板与我有恩,我不能做这样的事,请你自重。”

  “呵,杨旭宇,你这脾气还真是的,要不是你长得好看,我怎么可能这么让着你?!”

  老板娘性施,叫施待月,脾气不好,性子大,爱乱来。

  付华梦真不知道他那老板怎么看上的。

  他们老板叫罗伊尼斯,是个典型的西欧帅哥,心肠好,没脾气,救过付华梦的命一回。

  那时他刚辍学,家里那对又吵了起来,那一回比以往吵的都要厉害,最后都动起了手,他看的难受就跑了出去,失魂落魄的,又遇见了老对头——这一片的混混头子。

  那家伙染着一头红毛,每天风风火火,带一帮人,不是去打架,就是打完架回来了,看见了华梦,二话没说就又打了起来。

  他们本来就不对付,以前杨旭宇打不过,处处被他们欺负,后来赢多输少,反而是他们那边比较吃亏了。一帮人围着杨旭宇,虽然没动手,气势上他却弱下来了。

  他当然会输,本来身子骨就没劲儿,哪有什么干仗的力气,勉强打了几拳就输了,说不上鼻青脸肿,却也挂了彩,然后?然后那混混头子不知安的什么心思,把他送去了医院,他半路溜了。

  那天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刚溜没多久,就遇见扒手了,不是扒他的,是扒一个女人的,他那时善心泛滥起来了,就提醒了那女的,后来?他被扒手带他同伙堵胡同里打了,还摸去了身上所有的值钱东西。

  啧,好人有好报?那是特例,更多的是无人知晓的悲剧,他也不算是太悲剧,反正一切都是他的咎由自取罢了,又不是别人求他帮忙的,没什么好抱怨的,要怪就怪自己的善心大发。

  经此一事,他就再也不信良心这种东西了,仁义礼智信,忠孝廉义耻。仁义已尽,礼信全虚。忠孝早无,廉耻皆销。唯智在,义存。

  天上下起了雨,雨越来越大,他稀里糊涂的发了烧,便就倒在了大马路上,便就被罗伊尼斯捡尸救了一命。

  所以,在他眼里,罗伊尼斯便就是救了他一条命。

  此为义,也为智。虽义是小义,智是寸智。

  那段时间罗伊尼斯也被那群混混骚扰,杨旭宇就留了下来,当是酒吧的临时打手了,正好也能报恩不是?

  结果就被施待月看上了眼,又是威逼利诱,又是暗中勾搭,别说罗伊尼斯对他有恩,放别处他也不会看上一个比自己大了七八岁的老女人,还是有夫之妇。

  不过……那些说他能留在酒吧驻唱,和老板娘不清不楚的传言,也不算全是假的,为了留下来……他确实干了一些事,不过大家彼此利用,他又没占便宜。

  而且当时真的是他已经无路可退了,现在好了,有了那个人的遗产,他就可以不用委屈自己了,到时候,也就不会再干出那种事情了吧,虽说算不上以色侍人,却也让他有些反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