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相当看好这两个女孩,同样是过来人,我知道她们有多么不容易。
我记得我还是她们这种年纪时,在太阳的暴晒下,怀中揣着好多传单,看到一人就递,看到一人就递,不管对方接不接。
结果,换来的是他们的冷眼和厌恶。
一张传单很有礼貌的递给他们,我刚把手伸回来,然后他们把传单原封不动的还给我。甚至有一些脾气比较暴躁的,都开口骂你。
而我当然是没勇气还口了,要是还口的话当天的饭菜钱就没了。
我就在摊位上默默的低头吃面,而她们两人口中交谈着接下来的计划。
“还有1/3,差不多还需要两个小时还需要做完。”
“是呢!都走了好几个小时的路了,到现在还没完…唉!”
“只要把这些传单想象成你的新手机,这样就有动力了。”
另一个女孩眼睛一亮,看着地上崭新的文件,不由得激动起来。
“嗯嗯!嗯嗯!我们快点做完!然后去买手机!这样的话就不会被人家瞧不起了呢!”
我余光看着那个兴奋的小姑娘,心里不由得评论她们。
“很有一套,会把压力转换为动力,值得欣赏。”
从她们外表看上去,大概也是个初中生才对。她们买不买手机那不关我的事,毕竟她们的想法还是值得肯定的。
可这时,那个兴奋的小女孩一想到买手机,就围着那个路灯蹦跳,一个不小心就把地面上的传单给踢散了。
另一个女孩当场就皱眉了,叉着腰像个小大人一样,叱喝她的同伴。
“你看你!做的都是什么事啊?把这些传单给踢散了,这还得废多少时间去收好啊?”
另一个女孩气场明显就比另一个弱得多了,低着头,低声道歉。
“对…对不起嘛,我也不是故意的。”
我放下了手上的所有动作,然后主动帮她们捡起地面上的传单。
可就在那一刻,我看到了传单上的那个人。
穿着清洁工人的衣服,短头发,端正的五官,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这…这不是我吗?”我在心底诧异道。
在短暂不到三秒钟的迟疑,我脑海闪过好几个想法。
一般来说,这些传单上不都是印的是一些医院某种新进的科技、某个楼盘刚开业、或者是某个明星在要到本地来开演唱会之类的?
我什么时候变成了a市的名人了?
顺着照片往上看,大大的三个【通缉令】印入我的脑海,我当场差点没吓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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