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春 第二节 转身遇见爱

  二年前。

  我刚刚辍学了,在家里晃荡着无所事事,因为无事可干,就去邻村里瞎转,或者找上几个自认为关系还不错的狐朋狗友聚在一起,不是喝酒吸烟,就是麻将打上四圈,小日子过的还算是比较堕落。

  接下来就是重点了,在一次搓麻的下午,胖松晃着他那独有的肥大身躯来到了我们打牌的屋子里。一句话也没多说,就在那里傻坐着,直到我们四圈将要打完的时候,天即将黑了下来,大家马上就要散去的时候,庞松突然蹦出来说:“今天晚上我请客。大家都不要走哦。”

  这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的确是一件天大的美差,本来那一天的点就有些背,MD,上听了半天,就是不胡,打个没用的牌吧,擦,还让对面的那未成年就长了满脸络腮胡子的小子给赢了了,根本没有天理可言。那一天的手气还真的比脚气来的臭。听胖松说要请客,我们大家的兴致一下子饱满了起来,一个个容光焕发,输了钱的,赢了钱的,都相当的期待这莫名的一顿白吃。

  直到黄昏过后,胖松才去小卖部里买了些鸡鸭鱼肉,还有烟酒,怎么说呢,反正绝对是绝对下足了本钱。

  我们这几个人,都深知胖松的性格,这家伙出了名的抠门,铁公鸡那是说着好听的,连不锈钢都称不上,完全是一瓷的。

  像今天这样子的大张旗鼓,我们都觉得事情不简单,阴谋,绝对有阴谋。只是不知道这胖子到底想要干什么,所以,我们一群人都静静的等待着他的下文。

  席间,这胖子就把最主要的消息传达了,当时他忽悠的我们那是相当的兴奋,他说自己有钱了,在外地包了一个大工程,搞建筑的,让大家都跟着他去发财。

  这个消息对于我们这一群游手好闲的人来说无疑是个震撼。我们都从两点看待这个问题。一则都是兄弟,从表面上看,是他发财了,想着我们这一帮兄弟。实际是招工。二则,我们这一群人都想要挣钱,不然那一票老爷子们是不会整天给开销花的,没有钱拿什么出来玩啊喝啊玩啊乐的。所以,当时迷迷糊糊就上了胖子的贼船。

  第三天后,我们跟着胖松来到了大城市,传说中的山东,跟我一起的还有王超的弟弟,名字叫王城,他是一个长的很俊俏的小伙子。用现代话叫帅呆了。颇有些韩庚的味道。

  对胖松厌恶的回忆,就是发生在这里。因为是冬天,山东这里下着鹅毛大雪,全世界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下着雪就没有办法开工,只有天天在工地的简陋屋子里歇着打牌,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敢和老天作对。我一般都不会叫老天爷,因为老天它不配做爷,它根本就不疼爱我这个孙子,哪怕一点点。天作孽犹可恕,只有等到天晴的时候再开工,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好不容易终于熬到天放晴了,当时我们一众人非常兴奋,终于可以挣钱了,这对于一个渴望挣钱的人来说,就是最好的结局。

  就在这时候,我们发现早已没有了胖松的身影,我们心急火燎的找了他一个上午,却没有找到。莫名失踪,这就是摆在我们面前欲哭却无泪的现实。

  第二天,胖松打来了电话,说自己回老家了。当时的我们彻底疯了。这家伙,忒不地道了,一个人偷偷溜了,竟然扔下我们这一群人,这是什么人性,只能说是万恶不赦。

  我们没有办法,只好出去捡垃圾筹钱回家,融化的雪,很容易摔倒,我们不知道倒下了多少次,又站起来多少次。就这样,我们又饿又渴的捡了一星期的垃圾,才终于攒够了回家的路费,当时的我们有一种想要把胖松生吃活剥的念头,并且都发誓,回去以后谁也不许在理会这个人渣,见一次必须打一次。

  总算是勉强的回到了家里。从此以后的两年时间里,胖松彻底的了无音讯。他如果敢再次出现在我们的眼帘里,我们真的敢揍他一顿,毕竟他做了对不起大家的亏心事。

  事过两年,我依然难以平复当时的心情。

  他今天来找我,不用想我也知道绝对没有好事,好事也不可能找我。我下定决心,哪怕他把天王老子说下来,我也不会再招惹他。

  胖松这孩子还是不死心,从兜里掏出钱包,甩出一叠子钱,信誓旦旦的说:“哥们,你看看,这都是我挣得,咱现在是有钱人了。”

  当有人在我们面前炫耀金钱的时候,任谁都会把持不住,我的决心,还真的动摇了一下。不过,想到两年前的经历,又是决然的摇摇头。

  并且决绝的告诉胖松:“我现在有工作,而且不愿出去打工了,在家里这样子挺好的。”

  胖松依然劝着:“哥,你不像是胸无大志的人呀,怎么也跟着别的俗人一样呢,这一次是真的发财的机会,过了这村真的没有这店了,不然我也不会冒着风险来找你啊。”我转念一想,也是这么回事,这家伙不怕被我们这一群当年上当受骗的人揍一顿吗,还敢来,我心里默默的算计着:看来这次有点靠谱。

  胖松看着攻心术有些效果,就继续狂轰猛炸,最后的结果是,我接受了邀请,同意和他去干。

  之后,就是一醉方休。

  这也许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次失误,因为狗改不了吃屎,没有人会改变,更不要谈什么幻想之类的美好,这世界原本就不存在完满。

  第二天。

  要走了,要出去工作了,要离开这个村子了,首先要跟那一帮牌友们告别去,毕竟扔下人家三缺一怪不好意思的,以后弟兄们就只能组织斗地主了。

  要出去的前一天下午,跑到隔壁的村子里玩耍,痛痛快快的赢了不少钱,这一天的天气也是真好,不但路费出来了,就连伙食也有余头了。就像做梦一样,手气终于盖过了脚气。高兴,玩耍了有一段日子了,还是感觉赢钱的时候最爽,春风满面,鸟语花香,万物复苏,这个春天,让我觉得又一次美丽妖娆起来。人嘛,总是赢家最有满足感。

  傍晚的时候,走出兄弟的家门,做着最后的告别。就在我们说话的时候,由街口的方向走过来俩个女孩子,也不知是谁推了我一把,我华丽丽的撞到了其中一个女孩子的身上。

  我惊慌失措,再怎么说,在女孩子的面前还是要装的绅士一些。我连忙说着,对不起。那个女孩子娇滴滴的笑了一下,回了一句没关系。然后,拉着另一位女孩子的手,跑掉了。我们的眼睛对视了有三秒钟的时间。

  时间,好像就定格在这三秒的对视里。一眼万年。

  我慢慢的收回心神,问着身边的朋友说:“她是你们村的吗?”

  朋友故意吊胃口说:“你说的是谁啊?高的还是矮的?”

  我愤愤的回答说:“你明知故问是吧,当然是我撞到的那一个啊。”

  朋友继续调侃说:“干嘛,你要干嘛,邪恶的男人,没有好心眼,难道你喜欢上人家啦?”

  我厚颜无耻的回答:“当然,我发现我的爱情来到了,她就是我的那场春天。

  朋友们哈哈大笑,其中一个夸奖着说:阳哥,你真是太逗了,一直以来是见一个爱一个,还爱情春天呢,笑死人了,哈哈!”

  我当时特别的尴尬,这都是什么人性,我什么时候见一个爱一个了,只是碰见美女从身边飘过,会忍不住的多看几眼罢了,仅此而已。任是正常的男人,均有此爱好,我拿我的流年发誓。

  还有一个仗义的朋友抢着说:“我认识她,她叫素薇,是我的前后邻居,不然给你介绍下吧阳哥。”

  说实话,我就是爱听这话,说的我是相当感动。然后,我冲着这哥们一个劲的点头,并迫切的说:“先给我她的手机号,我给她发个短信息。”

  那兄弟万万没有想到我竟然会要她的手机号,然后迷茫的对我说:“我不知道,我是骗你的,不过她真的叫素薇。”

  我生气了,本来以为遇见知己了,原来是骗子。我不再理会他,悻悻的离开了,回自己村子去了。不过,这个女孩子的身影,却牢牢的记在了我的脑海里。

  第二天,和胖松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