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1】太霸道了!怒

  就像灰姑娘的童话故事里成为了很多贫穷女人们追捧的梦想,但是打小我就不信。就像我只相信,我以后的婚姻只配得上邻村那个从小就跟在我身边跑的邻家男孩一样,这样才配。可是我我知道,骨子里还是喜欢一场轰轰烈烈至死不渝的爱情,可最后的结局我都必须回到那个贫穷的村落去接受那场平凡的婚礼。

  《林熏夏的日记》

  我突然开始写日记了。那些在学校里培养的文学天赋可没落下了。或许坚持,以后自己会是个作家也说不定的。没有电脑。我只是用笔开始记录着,而且眼光肯定在闪耀,透露着坚定。我能这么说就是想表达出我的坚持有多坚定,也是坚强的。我嘻嘻的捂着自己的嘴巴,自娱自乐捣鼓了好一阵。或许以后就靠这个打发得了。心里有无尽的光荣。

  晨曦,第一屡阳光通过窗户折射进了屋,我被耀眼的晨光刺痛了双眼了。今天真的是个大晴天,很晴很晴的天。我伸了个懒腰。拉开被子蹦下了床。

  我得去银行汇款。妈妈打电话说弟弟下学期的学费还没交。于是,我索性把一个月工资全汇款过去。大不了吃一个月的方便面。反正也营养不良好多年了。有点诋毁自己的意思,有点羞愧难堪了。不过弟弟现在是全身的希望,全家全靠他了的。自己牺牲一点又怎样呢。想到这,感觉自己有大无畏的精神。

  走出屋,来到街道上,还是有点冷的。只是那阳光欺骗了眼睛所产生的错觉。一切都只是假象。我挑着有阳光照射到的路面走,这个在夏日里被人们痛恨的光此时却让人们无比眷念于他的保护。谁叫它出现的时间是在冬天呢。真的叫人不得不爱呀。

  汇完款我就又原路返还。谁叫路上塞车。好像所有人都商量。约定好了一样。像要赶集一样,可谓是人山人海,车载车行啊。我寻思着,我还能赶上去上班吗?

  我踌躇着那一车的人。拥拥挤挤的。突然冒出一个很幼稚的想法:我会被挤扁吗?

  突然从后面响起一阵喇叭声,想着是那个司机等得不耐烦了吧。我忙对司机摆了摆手表示不上去了。然后回头看下是不是还有别辆的公车不是拥挤的。这回头了不得啊,好像我一有难,他都能即使的出现在我身边。他又一次救了我。

  车停到身边。我习惯坐在后座。于是,打开门,坐了上去,正想开口说谢谢。谢说到一半,我惊奇的看到我前面还坐着一个人。这时熊鑫回过头对我笑了一笑。没什么好惊奇的。他们是兄弟吗?只是关于这个,我必须,还得消化段时间的。

  自熊鑫那一笑过后,空间里顿时沉默了许多。与外面的喧嚣格格不入。我试图打破沉默,却不知道该开头蹦出那个字。还自认为文字很好的我,心里很是难过。我发现我总是很折磨自己的神经。

  路太拥挤了,车开了至少开了比平时多用二十分钟的时间。我却不怎么担心。我是有理由的,我也是无辜的,老板就在跟前还开着车呢?我怕什么?于是,闭目养神。直到那声到了。我才醒。真好,又补眠了半小时。

  回到公司,我坐回我的位置。开始要劳动一天的工作。熊鑫一直盯着我看,可我不敢说。说了不就露馅了吗?

  这天很平凡,很正常。除了熊鑫对我的那一抹不经意的笑。其他的没什么。熊曦没来问我的答案,我松了一口气。下班后,口渴得要死,走到楼下旁边的一超市买了一瓶冰水。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突然瓶子被抢走,真的很措手不及,那些水溅在我的衣领上还有嘴边。我恨恨的望着抢走我为之来解渴的水。他倒不慌不忙的从一个柜子里拿出一瓶被加热的水。

  喽。喝冰的对身体不好,这是我事先拜托他们给我热的水给你。

  我鄙夷的看着他。抢过他手中的我的冰水又要喝。

  他好像发怒了,打掉了我正要送到嘴里的瓶子。

  不要喝,喝这个。他吼着对我说。粗暴的把那瓶热水塞到我手上。此时,正在购物的顾客和售货员齐刷刷的往我这边瞧,我羞愧了,也生气了起来。

  你干吗。神经病。我口渴就喜欢喝冰水才能解渴的。我气愤的把那瓶热水很重的摔在地上,砰的一声,瓶口被迫性的打开了。水一直往外冒。顿时地面上出现了一大片湿淋淋的冒着热气的水泡。我飞快的转身跑了出去了。他也追了上去。见到他跟来,我回头一把推开他。

  熊鑫,你到底想干吗。我拼命忍住怒火,小声的恐吓。

  我没想干吗?只是关心下你。他轻松的呵呵笑了几声。我没理会他,继续走着。我得去耀龙辉超市工作了。这时他走过来拽住我的胳膊,我被抓得手臂很疼,他力道很重,我挣脱不了。我所能做的只是继续对着他吼了。

  你干吗啊。疼啊。放开。你想干吗啊。我没哭。我现在除了恐惧,真的没有那种要哭的情感,我只是惊恐的看着他,眼神死死的盯着他看。

  都说了,没干吗了。你这是要去哪。他抓住我的手的力道小了一点。我咬住嘴唇不说话。

  那么倔干吗。我又不会把你怎么样。我最后还是松懈了下来。很不争气的吐出两个字。

  工作。吐出这两个字后,我又闭上了嘴,坚决不说话,发誓他敢再拽我我就踢死他。可是就在我准备作出踢的动作时,他哦了一声,随后说:一起去。我陪你。

  我惊讶的看着他。他又拽我的手,这刻我突然忘记了之前的自己心里的所谓是信誓旦旦的决定。我四周望了下。再抬头看着天,现在的时间,似橘黄色帆布的晚霞已经谢幕了,此时的天暗了下来。他整蛊的望着我,然后笑出了声。我狐疑的回望着他。

  不用你陪。我顿时醒悟过来,用力甩掉拖拽我的手,直接迈开大步,疯狂的跑了出来。

  不知道为什么,只有面对他,我才有如此的野性。对于别人,我就像只顺柔的小羊一样。

  我今天没有坐车。我跑了一条街接着一条街,企图甩掉他。可是就像魔鬼一样,他一直粘着我。直到快到龙辉超市的一条小巷,他追上了,并成功的把我拖住,由于惯性,我向后倾倒。直接砸到了他的身上。他顺势抱住了我。表情暧昧的,低下头,嘴唇对着我的耳朵,说话间呼出的气让我的脖子觉得痒痒的。

  可是,却没有阻止。也没有要推开的意思。我还觉得他的怀抱很温暖。

  是不是不舍得放开。那是痞子的语气。我脸潮红的骂了句:不要脸,去死。然后走出小巷。

  他也一直跟在我身后,跟着我走近超市。正在做事的同事们没有注意到我们这边,只是把他当成顾客。对着他说:欢迎光临。而他也对着他们笑了笑。我看他那痞子样,真的是无敌的鄙视他。

  真有够神经的。

  然后整个夜晚,他都一直在超市。他以他是顾客为理由驳回了我赶他出去的意思。或许,其他人已经在暗暗注视我们,然后脑袋里想着不着边际的议论和想象了。我想,我不得不又一次抓狂。真够要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