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雨中初遇

  我叫齐采采,不是“七彩祥云”的彩,而是“蒹葭采采”的采。

  我有无数次想要在这个采字后面加上那三撇,于是我改了三次名。

  第一次我刚坐上车,突然想起来自家门好像没有锁,里面可是我的全部家当,于是我花了两块钱,从我家楼下坐了三分钟的公交车到下一站地方,然后下车走回家。我很心疼那两块钱,它对我来说不只是两块钱,而是一杯豆浆和一根油条。

  第二次我成功的锁上了门关好了窗,又花了两块钱坐到派出所,我第一只脚刚跨进派出所大门,准备抬第二只脚时,突然觉得小腹隐隐作痛,推算了一下时间,这几天应该是我的好朋友拜访的日子,于是我掉头回了家迎接好朋友。

  第三次,也就是上个月,我锁好门关好窗,并且确定好朋友不会来,我拿着户口本走进了派出所,并且把它放在值班民警的面前,明确的告诉他:“我要改名字。”噼里啪啦的键盘声掩盖了我因为前一天练歌太久而有些沙哑的声音,民警看着桌上多出来的户口本抬头问我:“你说什么?”

  “你觉得我的名字好不好听?”

  没有等到民警的回答我就拿着户口本转身走了,因为我不是学法律的,也没有法律系的朋友,不知道民警失手打人算不算犯法,而我又可以拿到多少的赔偿金,所以我非常聪明的选择了避免这件事情的发生。

  以上就是我的三次改名经历,答案也很明显,我并没有改名成功,所以我仍旧叫做齐采采,“蒹葭采采”的采采。

  我是绿林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其实我小的时候一直很费解,为什么绿林大学这所在古晨市数一数二,在全国也是数三数四的一流大学,会起“绿林”这个带着匪气的名字。后来上了大学,听学长学姐说是因为我们学校的创始人,伟大的郑清先生,在研究学校名字时,恰好翻开了金庸先生的一部小说,出现的第一个词语就是“绿林”,他又想到操场旁边刚种下的白桦树将来郁郁葱葱的模样,于是拍板决定了将这所他一时兴起创建的学校起名为绿林大学。

  我想,他那个时候一定没想到,“绿林”两个字在数年后的古晨市会声名大噪,由此我也猜测,他一定没有好好阅读金庸先生的作品。

  介绍完学校的起名史,我要向大家郑重介绍一下我自己,名字大家都知道了,姓齐名采采,年芳十九,籍贯乃是中国北方的一个不怎么起眼却又不能忽视的二线城市,古晨市。

  古晨市作为一个人均收入低于北京,人均消费低于上海的二线城市,却又让人不能忽视的原因,就是因为我的母校,绿林大学。

  绿林大学是全国数三数四的理工大学,不仅招收来自四面八方、五湖四海的学子,每年也都会向国家科研基地输入不少高端人才,不过这跟我没什么关系,因为我是学音乐的,而且还是师范类,注定了要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不大的贡献。

  小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写作文,说说自己的偶像,我写了刘德华,倒不是因为他真的是我的偶像,而是因为我想要成为下一个刘德华。时不时开个巡回演唱会,走到哪儿都有一大票粉丝跟着嘘寒问暖,有人争先恐后的进电影院看我主演的的电影。我甚至连我的艺名都想好了,就叫“小彩虹”。

  成为下一个刘德华,是我儿时一个色彩缤纷的梦,后来上了初中,学习了生物,我就放弃了这个梦想,我永远不能成为下一个刘德华,只因他是男的,而我是女的。于是我十分干脆利落的放弃了做歌手这个高危职业,转而投入了伟大的教育事业的怀抱。尽管梦想发生了变化,但我的艺名却保留了下来,身边的朋友在我的威逼利诱下都忍着恶心开始叫我小彩虹。

  当然了,这只是其中一个理由而已,还有另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我说过了,歌手是一个高危职业,与动不动就有人跟踪,走到哪儿都有人围着,还有有些爱到深处爱而不得的粉丝自残,以及动不动就要飞往各个地方参加各种商业活动,时不时还会来个意外受伤相比,老师这个职业显得多么的简单,高尚,而又安全。

  你没有理解错,我就是很怕死。正因为我怕死,我的爱好也格外的简单,那就是唱歌和宅。

  我从来不去KTV唱歌,因为听说会有很多小混混喝多了在那里打架,我怕他们失手打死我。我也极少出去吃饭,除了偶尔被张婉舒她们拉出去聚餐之外,我的一日三餐都是在食堂解决,就连最近兴起的外卖软件我也很少光顾。既怕他们在外卖里动手脚,又怕里面的地沟油会让我食物中毒。

  而我之所以报考了绿林大学,完全是因为我从来没有出过远门,也害怕出远门。坐飞机怕坠机,坐火车怕出轨,坐汽车怕翻车,想想还是坐公交会比较安全。所以尽管我大中国有9634,057平方公里,我所踏足的也不过是古晨这么个35600平方公里的地方而已,其中还有一大半我没有去过,因为我最信赖的那路公交车不经过。

  绿林大学的女生宿舍是我们高考的那个暑假新建的,当我推门看见崭新的上床下桌时忍不住瑟瑟发抖,就怕半夜一个不小心翻身摔了下来,地上是刚贴的瓷砖,一看就很硬,我脆弱的脑袋一定硬不过它。

  第一次睡在离地面一米多高的地方的我战战兢兢,一直翻来覆去睡不着觉,迷迷糊糊到半夜的时候,我终于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方法。所以,当第二天室友睁开眼时,就发现我如同一只八爪鱼般攀在墙壁上,床上的空位至少还能再睡一个人,而那空位上堆了厚厚的一摞书。这成为了106宿舍这两年来茶余饭后的笑料,而每每提及这个话题的总是张婉舒这个无聊至极,八卦至极,讨厌至极的人。

  我最讨厌的是理科,尽管我是靠数理化上的绿林这所全国闻名的理工大学,尽管张婉舒知道我的成绩后对我选择了音乐这个在她看来想不开的专业表示费解与鄙夷,但这些都没有减少我对理科的厌恶,跟理科有关的人和事,都让我无比厌烦,而首当其冲的就是郑王。

  我觉得有着这么一个不吉利的名字的郑王同学本人也非常的不吉利,郑王郑王,但凡普通话不标准一点就能念成“阵亡”。在得知他姓名的那一刻,强烈的求生欲使我下定决心要远离他,以免波及到自身。

  每当我告诉他我不搭理他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名字不吉利时,他都会不厌其烦的告诉我,他是“赵钱孙李,周吴郑王”的郑王,不是我所理解的阵亡。对于他的回答我更加嗤之以鼻了,从百家姓里取名字,还敢在随便一点吗?

  面对我的不屑,他又一次解释道,他之所以叫郑王,并非是因为在百家姓里它们两个姓氏挨着,而是因为他爸爸姓郑,而她妈妈姓王。得知他姓名的由来,我决定不只是要远离他,还要远离他的家人,用父母的姓来给孩子取名字这种行为虽然在夫妻双方看来是十分浪漫的,但对我来说,怎一个俗字了得。

  和这样浪漫而又俗气的一家人打交道,会严重影响到我的艺术气质和艺术细胞的,对于一个艺术生来说,艺术气质和艺术细胞可是支撑我们活下去的动力,我怕死,我还想要多活几年。

  郑王是我们学校物理系大一的,至于具体是什么专业,很抱歉,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和他迄今为止只见了三次面而已,但每一次见面都让我对他的不良印象上升了一个阶段,三次见面后让我对他的厌恶程度有了质的飞跃,远离他的决心也就更加坚定。

  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是在图书馆门口,并没有像小说和电视剧里那样,阳光明媚,透过玻璃窗照射进来,将正在努力学习的同学照的明艳动人,而我们对认真学习为了未来奋斗的彼此一见钟情,事实上,那天我们既没有一见钟情,也没有明媚的阳光。

  那是一个大雨滂沱的下午,古晨的天阴沉了许久,终于在这一天大雨倾盆而下,就仿佛是失恋的人经历了伤心绝望,忧愁苦闷而终于发泄出来一般。失恋的人的眼泪是最可怕的,所以此时的大雨也令人无所适从。

  因为一连几天都是光打雷不下雨,所以很多同学都抱着一种“这么久都没下雨,今天也肯定不会下”的侥幸心理,正是因为大家的这种侥幸心理,图书馆的门口站了许多望雨兴叹的人,所以啊,在此告诫大家,千万不要存着侥幸心理,做事还是要脚踏实地的(我不管,它们之间一定是有关联的!)。

  有几个女生的男朋友冒雨回宿舍拿了伞来接她们,而人数最多的自然是单身狗,所以大部分都被这场大雨困在了图书馆,只好一边等着雨停一边诅咒着这早不下,晚不下,偏偏自己没带伞时下的大雨,这其中,就有一个我。

  我不会那么没品的咒骂天气这种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因素,我咒骂的是不远处在雨中缓慢前行的一对情侣。

  男生很高大,女生很娇小,小鸟依人的依偎在男生的身旁,而男生则是微微倾过雨伞,将大部分雨伞放在女孩儿的头上,而让自己去承担风雨,所以他的牛仔外套湿了大半。女孩子担心且感动,十分娇羞的朝男生靠近了几分,我没看到他们俩的正面,但我敢保证,女生脸上绝对是一脸红晕,而男生脸上则是既狡黠又得意的神色。

  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因为一年前的我也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