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换衣记(2)

  叶凌晴对于化妆品这一类的东西向来没什么好感,一是因为她对化妆品有些过敏,每一次涂抹过之后皮肤都会泛红;二是因为她个人对素面朝天比较偏爱。

  带着些不甘心,不乐意,不愿意的情绪,叶凌晴视死如归地在脸上擦了些粉底,抹了些腮红,涂了层唇彩,(都是非常非常淡的那种),把头发随意披在脑后,用一个水晶发夹固定。看了看手上的表,斟酌一番摘了下来,然后在首饰盒里翻了一转儿,没有找到一件搭配的首饰,于是作罢。

  接着,叶凌晴在鞋柜里翻来覆去,总算找到一双跟不算太高的鞋子:“诗琪也真是的,明知道我不喜欢高跟鞋,非要给我买这么多高跟鞋,每一双跟还都超过了十公分,我个子也不算矮呀,好歹过了1米7啊,要是再加十公分上去,那得多高?”

  对自己的仪容稍作一番整理后,叶凌晴出了更衣室,关上办公室的门,下到一楼。

  律师所里的人都聚集在一楼等候,见叶凌晴下来,普通助理和普通律师齐齐站了起来:“叶律。”

  叶凌晴望着他们笑了:“请原谅我脑补的强大,你们能不能不要这么严肃?我们这是去音乐会,不是在演上海滩,你们穿的这么正式表情又这么严肃,让我觉得我们是要去和别人抢地盘,去火拼,这样真的好吗?”

  “行了,行了,就等你了。”沈墨晗从沙发上站起来,向叶凌晴靠近了些,“别老调侃了,大家这么做可是在帮你维持脸面,要知道,咱们律师所在外面的名声,被传得那叫一个高冷酷炫霸,个个儿都冷着脸,不好接触,为了不让那群吃瓜群众大跌眼镜,咱们现在也只能这样了。”

  “呵呵,”叶凌晴干笑两声,“听你的口气,是在怪我喽?”

  “不敢不敢,女王大人,小的当然不敢怪您了。”沈墨晗讨好地搀住叶凌晴的一只手。“那是外面的风言风语太多,把咱们的形象给歪曲化了,怎么能怪您呢?”

  “嗯,”叶凌晴很是赞同。“但,请问各位女同志们,你们一定要,每个人都带这么多首饰吗?不怕,被抢了吗?”

  见到律师所里的女性同胞们每一个不是戴了项链,就是戴了手链,还有戴了耳环,更甚者三样全都戴了,还有在手腕上绕了密密麻麻的水晶串珠的,叶凌晴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手腕,颈部,耳垂,突然有一种不好意思出来见人的感觉。

  “你又不是不知道,”沈墨晗晃了晃自己手上那一串亮闪闪的手链,“你那助理,比你还要面子,说什么咱们律师所这么多人出去一次很难得,绝对不能跌了份,于是申请公款,给咱们每人都配置了一套,全都是名牌的奢侈品啊,不过现在,这些东西在我眼里,全都是真金白银,可爱的毛爷爷啊!你说要是放在那些小城市里,就咱们现在每人身上的这一套首饰,顶得上多少个卫生间啊。”

  “人之常情。”罗诗琪从一本厚厚的书里抬头,没头没脑说了一句。

  “打住,打住,”叶凌晴自动过滤罗诗琪的那一句。眨了眨眼睛,被那些钻石闪得有点儿晃眼。“你能不能不要用这种比喻?”

  “赞同。”莫夕颜开始正在一旁逗着她哥,但她哥一直不为所动,无聊之下,便插了进来。“墨晗,你这样一说,让我觉得我现在住的房子,其实就是由几个超大卫生间组成的,好恶心。”

  “哎,凌晴,你怎么没戴一件首饰啊。”莫夕颜拉过叶凌晴的手,像发现了新大陆,“你手腕戴手表的地方,和其他地方的肤色不一样哎,不过也不算太明显,难道不要遮一下吗?”

  “没找到搭配的首饰,头疼。”叶凌晴把头发撩到耳后。“以前我一直觉得,我那个首饰盒就是个百宝匣,什么款式的首饰都能找到,就算一年365天我一天戴一种,那也得有个好几年不重样。但是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女人永远嫌衣柜小了。”

  “叶律总算有这样的觉悟了,不容易呀,不容易,撒花撒花。”丽莎目不转睛地盯着手上和薛然铖的订婚戒指,一脸幸福。

  “哎呀呀,又出来虐狗了。”莫夕颜伸手捂着脸。“天天秀恩爱,天天秀恩爱,上班时间秀不够,这出去一趟,还是要秀恩爱,不光在现实生活里秀,连网络上也要秀,你们置我们于何处啊。”

  “呃……”丽莎向来脸皮薄,望向薛然铖,“好像有道理哦,阿铖,要不,我们……”

  “不用管,”薛然铖搂住丽莎,“他们那是在嫉妒,你看,叶律不也没说什么吗?”

  “那,听你的……”丽莎满脸羞红。

  “凌晴,”莫夕颜拉了把自家老哥,“要不你将就一点儿,把我哥给收了吧,到时候你们俩撒起狗粮来,肯定更吸睛。”

  “可其实我觉得,你和慕思凡如果在一起,撒起狗粮来,肯定更更吸睛。”叶凌晴十分肯定地说。

  “别和我提他。”莫夕颜翻了个白眼。“提起他我就生气,一天到晚嘻嘻哈哈的,运动狂一个,一到夏天身上全是一股汗臭味儿,说了也不改,明知道我的办公室和他的办公室靠的那么近,哼每年夏天都把我熏死了。害我和他在一起,怎么可能,除非我这儿出了问题。”说着,还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说的倒也是。下回让他改改。”叶凌晴想了想。“不过他这次都回家探亲都探多久了,还没回来……”

  “得了得了,够了够了啊,不提他了。”莫夕颜望着自家老哥。“哥,你不是说有东西要送给凌晴吗?怎么还不送啊?”

  莫轩懿轻咳一声:“刚刚被你拖住了。”

  “好吧……”莫夕颜撇撇嘴,一展美妙的歌喉,“全都怪我,该沉默时不沉默,扰了哥哥兴致,如果不是我,误会自己……”

  “stop!”沈墨晗插了进来,捂住莫夕颜的嘴,拖着她去一旁当背景板。

  “你,”叶凌晴向莫轩懿走了几步,“要送给我什么?”

  “之前我在意大利的时候,看见一家纯手工制作坊,里面的东西很适合你,便定制了一个,今天刚到。”莫轩懿从桌子上拿起一个丝绒盒子,打开。

  “这……”叶凌晴发现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句话真是太对了。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个样似一条手链连着一个戒指的米色手饰。手链上镶嵌着几颗大小不一的浅蓝色钻石,戒指上镶着一圈粉蓝色钻石,连接手链和戒指的链条十分精巧,用肉眼看上去,只会以为是几根银线,而把它拿到灯下仔细看,会发现是一种类似于锁链上面一个一个的小扣子,紧紧地连接在一起形成。

  “……”叶凌晴没有被这东西的精美精巧而震撼,而是被这东西的奇怪震撼,她半张着嘴,说不出话。其实内心十分想大叫:我的老天,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叫我怎么说出来?

  “这是链戒吧?”琳达出来刷了回存在感。“好漂亮呀,不愧是纯手工定制。”

  “你怎么知道?”叶凌晴开始为自己找个台阶下。

  “之前我不是老被我妈逼着去相亲吗?其中有几个就是珠宝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自以为在珠宝公司上班,就很懂女人,每一次出去,都和我大谈特谈关于珠宝的事,弄得我都烦了。”琳达咬着牛奶盒上的吸管。“这链戒,这几年非常流行,无论是在上流社会还是平民阶层。上流社会所佩戴的,是用真正的珠宝钻石所制造,而平民阶层,就是在淘宝上买的那种塑料之类的,但也挺好看的。它之所以这么流行,一是因为独特的款,二是因为戒指这种东西挺小的,容易丢失,和手链这样连在一起,体积大了,不容易丢失,也十分耐看,显得很时尚。”

  “喜欢吗?”莫轩懿看着叶凌晴。

  “喜欢,当然喜欢。”叶凌晴笑得很灿烂,心里默默磨牙:你这样死盯着我,我要敢说不喜欢,难保你不会上来把我吃了。

  “那戴上试试。”莫轩懿把盒子递给叶凌晴。

  “我,不会。”叶凌晴靠近莫轩懿,把手伸了出去,“你帮我。”

  莫轩懿一愣:“好。”然后从盒子里取出链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