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住在哪儿

  定了定心神,叶凌晴例行公事地询问了他们几个问题。

  “你们来我校,借读三个月,那么这期间,你们住在哪儿呢?通常借读生都会选择住校,你们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们办理住校手续。”

  “不需要。”王俊凯惜字如金。

  “那个……”王源不知何时含着一根棒棒糖,含糊不清地说。“周教授和我们说,你自己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而且还自费买了别墅,所以让我们住到你家去。”

  “……”叶凌晴的微笑僵在脸上。“你说,什么?住到我家去?学校难道没有给你们安排住处吗?你们的经纪公司呢?也没吗?还有,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你家有别人吗?”一直没有发话的易烊千玺,终于开了金口。

  “没,没有。”在“千玺式”的高压下,叶凌晴说话都有些结巴。

  “你是不是一个人住?”

  “没,没错。”

  “没有男朋友?”

  “啊?我,我还没满18岁呢,怎么可能有?”

  “那盛世皇天律师事务所的金牌律师法则第1927条,是什么?”

  “盛世皇天律师事务所,金牌律师法则第1927条,是‘律师的存在,就是为了帮别人排忧解难,要不顾一切代价去帮助别人,如若违反,扣,一年的工资’……”条件反射,叶凌晴将脑海中这些背得滚瓜烂熟的法则脱口而出,不过说着说着,叶凌晴的声音小了下去。

  “那你让我们借宿在你家,算不算是帮助别人?”

  “不,不算……”

  “嗯?”千玺提高音调。

  “啊,不对,不对,算,肯定算,大大的算!”叶凌晴立即改口。

  “那我们可以去你家住了吗?”

  “可以,可以。”叶凌晴连连点头。

  千玺看向王源,“去,给经纪人打电话,让他把行李送到陌上路888号。”

  王源赶忙吐了嘴里的棒棒糖,去打电话:“喂,Sam哥,把我们的行李送到陌上路888号,这三个月我们就住在那儿……”吩咐完,他朝千玺点点头,退置一旁。看了眼易烊千玺那冷冰冰的侧脸,暗自摇了摇头:千千究竟受了什么刺激?怎么比小凯还要冷?

  又看了看一脸欲哭无泪的叶凌晴,刚要上前,却被小凯眼神制止。

  王俊凯上前一步,打量了叶凌晴许久,饱含怀疑地问:“你真的不认识我们?”

  叶凌晴刚被易烊千玺呛了一番,这会儿没好气的说:“我为什么要认识你们?”

  “像你这个年纪的女孩不是应该追星吗?”

  “我从来都没有追过星。”

  王俊凯一愣,随即浅浅一笑:“是吗?难怪你今早撞了我们,只说句抱歉就走了。换做别人,知道自己撞了明星,那可就兴奋地晕倒了。”

  叶凌晴心头,有一种不好的预感,陡然升起。但为了挽回颜面,她只能死撑到底。

  “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不明白?再说,你又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撞了你们,不要血口喷人。再说,你们才第一天来学校报到,我怎么可能撞你们?”

  她一边说,一边努力回想早上的事。当即心下一惊:不会这么巧吧!她用余光扫了三人的衣着:天!不会吧!

  白西服,白衬衫……叶凌晴紧张咽了咽唾沫:他们不是来寻仇的吧?我不过不小心撞到他们,还不至于这么大张旗鼓地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