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山中老小顽劣性

  乱世间,笑脸面江湖;血河处,嘻哈混人世;情义中,杯酒化武林;断肠时,心碎尤欢呼……

  举世凡间,普天之下,怪胎诞时,无不是妖风大作、晴天雨雹。

  甚者是冬雷轰鸣、烈日成冰,且说小贼诞生之时,景象不明,但是诞生之后,那景象比之上述,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呱呱坠地之际,哇然声起时刻,老不死激动异常、气愤非常、口吐白沫、两眼翻白,一切就这样……

  “王——小——贼——”惊天一声呼,震慑山河情,树摇石动,瀑布倒流,小鸟飞毛落尽。

  这山谷,不能住人也就算了,却也是千山鸟死绝,偌大山谷,独有一老一少,过着清贫不缺嘴的生活。

  何为不缺嘴?

  那是老不死一只烤焦的山鸡未上桌,火堆旁已不见了踪影,可怜兮兮的不是饿,是那不成章节的生活。

  那皇帝老儿饿着了,他俩也不会饿着啊!山上山鸡不少,人踪却不多,是故何为呢?

  可怜老者不尊,少者紧随其后,如此你教我学的本事,自然就顺理成章了。

  两人都是日上三竿,太阳照屁股了才起床,要不是阳光太过刺眼,估计他们真的还会继续呼呼大睡。

  可怜啊!造化弄人,局势造人啊!

  老不死怒目圆瞪,眼巴巴地望着瀑布顶端上踏浪而行的少年。

  当然了,不是看少年是否安好,而是流着口水看他手里的半只烤鸡,想吃,可是吃不着啊!

  自己一把老骨头了,比不得年少之时,追不上啊。

  因此,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烤鸡一块一块地被少年送进嘴巴,随手抛掷的鸡骨头顺水而下,击打到石头上,发出极具优美旋律的欢呼声。

  “嘻嘻……老不死接着!”少年似是打造完工,然后爽快将只剩一个骨架的山鸡往下抛。

  白虹之象,划空而落,老不死似乎是谢天谢地一般,顺手就将那鸡骨架捞到手上,毫不犹豫就往嘴巴里送了。

  将骨头里的骨髓都吸了个一干二净,老不死依然意犹未尽,捧着鸡骨架一边吸允一边往破草屋走去了,一切都那么合乎情理。

  老不死是谁呢?当然就是老不死了。那么少年是谁呢?当然了是——王小贼啦!

  “我来了!”小贼踏浪往上一窜,顺势就往瀑布下钻得没了踪迹。

  “嗖”的一声响,与流水融为了一体,没有水花,因为瀑布的水花都覆盖住他了,有没有谁懂啊!不过他为了表现自己的无敌神功,当然是说没有了。

  老不死理会都不理会他一下,径直就往床上摆大字,然后发出一丝细弱的鼾声。

  瀑布的轰天巨响,小贼的火嗓闹天,好像都不关他的事。

  他独自安然入眠了,说不准他还梦到周公了呢!

  老不死当然不是奔着周公去了,他是奔着周公徐娘半老的女儿去的吧!

  嬉戏、闹水、抓鱼、寻虾……

  每天,这就是苏小贼的任务。

  如果不能定量完成,那么就风餐露宿,与清晨的雾水打交道吧!

  半夜举头思嫦娥,因为小贼不知道自己的故乡在何方,所以就思嫦娥吧!

  总之是经济实惠,不花钱,不犯法……爱想多久就想多久!

  小贼,多么完美的名字!

  其实这名字还真的与他有些渊源,起初老不死给他起名“小呆”,可是小的时候呆瓜一样的他,稍微懂一点事情后,好像很不服气老不死给他起的名字。

  从此噩梦诞生了,小呆变得贼头贼脑了。

  老不死不给他改名字,七岁的他,趁着老不死洗澡的时刻,将老不死所有衣物,尽数扔到了这条仙子河中。

  可怜的老不死,打不得吧!骂爹骂娘?

  老不死也不能骂啊!小贼的爹娘是何方神圣啊!不就是自己的儿子儿媳妇吗?

  庆幸山谷中,人足稀少,严格意义上说,就只有他俩。

  因此,此事没有造成什么惊天动地泣鬼神的大事。

  老不死无可奈何,只好能忍则忍了。

  可是这小呆,好像一头犟驴,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从此跟着老不死耗上了,最后老不死挺不住了,举手投降了。

  至于这“贼”字嘛!乃老不死火急之时骂其贼鬼一个,然后这小子就赖上“贼”字了。

  还好不是恋上了“鬼”字,否则老不死真的要骂菩萨损佛祖了,而那些个玩意儿的祖宗十九代必然是无一遗漏全上嘴过滤一番了。

  言归正传,小贼在水里那是如鱼得水啊!

  那些鱼啊虾啊蟹啊蚂蝗啊……他是玩得不亦乐乎。

  正是意犹未尽之时,老不死却在上面催命似的催他了,无奈,小贼顺手将两条大鱼望空中一抛,然后继续玩水去了。

  老不死信手一捎,两条大家伙就顺顺当当地被捏在了他的手里,动弹不得,任由老不死的摆布了。

  生火,插竹,上鱼,柴米油盐不用了,烤完就能下肚,纯正天然,绝对无公害食品。

  别看这连盐巴都不放的鱼,要是能在小贼眼皮底下留得一条完整的品种,那老不死就谢天谢地了。

  每次半生不熟之际,熟的那半就没有了。

  若非把小饿死鬼填饱肚子,老不死根本没有动手的机会。

  可不管你鱼刺还是鱼骨头呢!能吃就不要浪费了。这是老不死恪守的真理之一,坚决不能抛弃了。

  小贼的真理却是:好东西,别放过,烂家伙,靠边站。

  此时,老不死老马识途,技术娴熟,不消几刻,香喷喷的大活鱼变身了,已然成了几条喷香的熟鱼。

  当然了,还是老规矩,这几条鱼都不是完整的家伙。

  因为某某贼人在鱼儿成功全孰之前,已经残忍地将那半先孰的给干掉了。

  对此他还津津有味、自鸣得意的样子,估计上辈子是饿死的乞丐,饿得可怜啊……

  老不死又是毫不留情地开垦那些鱼骨头了,直到最后连残渣都不留,才悻悻放过了这些可怜的鱼儿,看现场,尸骨全无啊!

  “噢……哈哈……吶吶吶……”小贼在水里欢呼,在水里狂笑,在水里歌唱,在水里尽情撒野……

  水好像成为了他的生命,果然是一枚水货!

  “小贼,今晚换口味儿,抓野羊去,快点。”老不死出门唯一大事儿——叫小贼抓羊去了,然后,转身,回屋,继续睡觉了。

  果然不愧为睡中之仙,除了吃饭,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放过了睡觉的机会。

  时间就是生命,及时睡觉才是正事儿,老不死每天都这么念叨着,小贼耳朵都快生茧了。

  这欢喜冤家就是天下一对奇宝,老不死天天忙着睡觉,而小贼却是很少睡觉,天天抓紧时间玩儿,玩累了也给我继续玩儿。

  这玩儿的绝活,他若是自称第二,绝对不敢有人自称第一。

  且说这小贼,一改平时贼样,正儿八经迈步来到了老不死身边,“唉”一声哀叹,看不争气后辈的痛心疾首模样,随即扬掌往老不死屁股上就是佛祖的五指山。

  别看人小,力气倒是不客气,“啪——”清脆一声,伴随破空之声而来“你这混蛋东西!”

  老脸红赤,两眉竖立,硬生生挤成了一条眉毛。

  老不死从床上弹了起来,凌空抓起一只草鞋,“呼——”一声就朝小贼飞射,小贼也不是吃素的,猛地吸气,一吐纳,鞋子倒飞而去,反弹回去了,速度有增无减。

  “什么?还敢来硬的?”老不死叫骂声起,顺手一捞,往脚上一套,追着小贼就大展绝活了。

  小贼不是傻子,打不过就逃,那是他恪守的真理。

  小屁股一扭,脚底一滑,抹了油滋溜溜就往门外窜,老不死一看铁定是追不上了,只能回身继续呼呼大睡了。

  满是不正经的神经质老小,闹腾完——可惜不会完,静下来后,又各自去做自己的事儿了。